关于对北京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会秘书处综合管理情况以及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时间:2017-12-26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北京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学校审计室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2月起,对北京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会秘书处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综合管理情况(包括重要经济决策、预算管理与执行、内部控制等)以及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在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 010-62753928
电子邮件: gsjs@pku.edu.cn
北京大学审计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