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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立审计硕士 专业学位达到39种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国将设置和试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至此我国硕士层次专业学位已经增加到39个种类。     
      设置审计硕士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审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审计人才培养质量。其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审计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位的设置对于全面提高审计事务从业人员的学历学位水平和职业素养、完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以及继续推进我国参与国际审计事物活动等方面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同时,对丰富我国专业学位种类,加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与审计硕士同时获批的专业学位种类还有工程博士,这使我国博士层次专业学位增加到5个种类。
      专业学位的背景资料: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旨在培养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目前,硕士层次专业学位已有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39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教育博士、工程博士、兽医博士、临床医学博士和口腔医学博士共5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建筑学学士1种。
 
                                    关于下达《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和试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现将《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其说明印发给你们。
  有关试点工作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 关于《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说明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011年2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审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审计人才培养质量,设置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Auditing,英文简称为MAud。
  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四、审计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审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以审计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审计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将审计组织、培养单位和个人职业发展要求有机结合。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本、以职业导向为本,重视运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
  五、审计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审计实践导向,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确保实践训练质量。实践或顶岗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审计硕士专任教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审计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构建“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
  七、学位论文须强化应用导向,要与审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审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采用政策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灵活多样,答辩成员中应有审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与审计类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十、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