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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落实教育部要求,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审计

    北京大学注重发挥审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要求把科研经费审计纳入审计工作重点。学校审计部门对全校科研经费进行了全面审计调查,全面参与了科研经费自查组织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审计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科研经费审计。

    北京大学科研经费审计,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业务组织方式灵活有效,成为学校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来讲就是:“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坚持三个促进、通过四种方式、搞好五个结合”。

    明确一个目标是指:明确内部审计的建设性目标,科研经费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应注重反映科研经费管理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突出两个重点是指:在众多科研项目中,突出对重大项目、重要业务(事项)的审计,在现有审计人力资源基础上,事半功倍的开展审计工作。

    坚持三个促进是指:通过审计促进内控建设、促进责任制落实、促进经费效益提高。北大科研审计特别注重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是科研经费有效使用的根本保障。

    通过四种方式是指:根据科研项目不同特点,通过过程审计、事后审计、审计调查、审签等四种方式灵活有效、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搞好五个结合是指:把科研经费审计与院系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部门审计、大额资金管理月度审计、学校预算执行审计等常规审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整合审计事项、提高审计效率,尽量减少对科研工作运行效率的影响。

 

                                                          (北京大学审计室供稿)